我去世后qq号可以继承吗?(互联网财产继承的风险管理)
常见问题 | 2019-04-26
早上起来刷手机、上班发邮件联系客户、午饭后刷个微博逛下淘宝……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经占据了我们生活的重心
当下“无钱包时代”的来临,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账户进行支付交易。
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离世了,你的微信、QQ、支付宝等“互联网遗产”怎么办?
互联网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包括账号、密码、图文、音视频、虚拟货币、网上店铺、游戏装备等,也称为数字遗产。
根据权利属性的不同,互联网遗产大体可分为三类:
一是个人信息类:即网络用户在网络上所拥有的个人账号、密码等信息;
二是虚拟财产类:自然人在网络上经原始创作所产生的相关作品,例如微博、照片、音频、网络日志、视频等数字资源作品,以及网络域名、电子书、数据库使用权等;
三是数字化财产:即虚拟财产交易使用到的虚拟货币,是以网络银行中的货币为代表的,比如各种支付平台、余额宝、网络购物以及与现实货币可以进行兑换的虚拟货币,例如Q 币、游戏币、比特币等。
赵女士平时经常使用微信存储零钱、进行支付和转账。在她看来,微信里的钱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将来离世了,微信里的财产应当可以被继承。
山东青岛市居民赵女士:这些钱是我们自己的,应该归家属所有或者自己所有,不能白给互联网企业啊。
除了零钱、转账,不少人也花费大量时间、金钱,从游戏中获得虚拟武器装备及游戏币,并在网上交易。
在青岛市居民李先生看来,这些有价值的商品理应属于个人的网络资产。“既然自己花了钱买了装备,充了游戏币肯定是不希望这些钱打水漂的,肯定是希望后继有人。”
关于“互联网遗产”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丈夫离世妻子继承QQ遭拒
2011年,市民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不幸在车祸中丧生。徐先生的QQ邮箱中保存了两人的大量照片和信件,王女士想要整理和留存这些珍贵的资料,并且保留丈夫的QQ号码。然而,在没有登陆密码的情况下,王女士只能求助腾讯公司。但是经过一番交涉之后腾讯方面却称:根据相关服务协议,用户只拥有QQ等工具的使用权,其所有权归腾讯所有,即QQ号码不属于遗产继承范畴。
那么,类似电子邮箱、QQ、微信、微博社交、游戏账号等数字资产归属权究竟由谁决定?
目前主流的观点是依照《继承法》,对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不可以继承,如个人聊天工具QQ、邮箱、网络ID等。
法律专家分析,虚拟财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物权属性,但还是跟普通的物不一样,这些虚拟财产通常都是跟账号联系在一起的,和虚拟世界里的人际关系、人脉来往密不可分,继承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权。
案例二:淘宝店主夫妻离婚争网店
随着淘宝的壮大,网店各式皇冠、钻、星等信誉评级已经在电商市场上成为一种无形资产。2012年4月份,销售额过亿的著名网店“七格格”因夫妻闹离婚纠纷,网店涉入财产分割,一年利润上百万的网店成为双方均不肯松手的重要财产,司法部门亦无法对网店这一虚拟财产价值做出判定,后两人协商解决。
此案也引起网友热议,“最初可能谁也不会想到一个网店也能成为财产,如果是共同做的我觉得应该可以跟夫妻的其它财产一样受法律分配”。“那如果是个人注册的,离世后可以过户吗?”
以淘宝方面的规则来说,实名注册人才是店铺的店主,店铺无法进行转让,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不得轻易过户。但是在电子商务成为一种重要商业模式的今天,网店的价值俨然已不低于传统店面,在征求广大淘友和店主的意见之后,淘宝目前已经放开了“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协议离婚、判决离婚、继承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办理淘宝店铺的过户手续。案例三:支付宝里的钱可以继承吗?
不久前,27岁的重庆女孩儿向影(化名)的一位同龄女性朋友在一起事故中突然离去,她参与处理朋友留下的东西。“如果还没来得及向家人交代买了哪些网络理财产品,网络遗产将归何处?”通过网络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和证券基金等等,家人若不知道这笔财富的存在,又该去哪里寻找呢?
律师认为:“网络遗产严格来说属于动产的一部分,比如说,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里面的存款余额,类似于银行余额,它有一个财产属性,在进行继承或者分配的时候,类似于处理存款的一种形式,来处理余额财产。”
支付宝相关人士也表示:“只要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手续,支付宝里的钱都可以依法继承。”此外,继承财付通账户的余额就与继承银行账号中的财产一样,有被继承人遗嘱的,需要提供遗嘱,以及公安机关开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至于余额宝账户资金和在网络上购买的基金或股票,也同样都属于公民的合法个人财产继承。根据相关的规定,只要向银行或基金公司提供必要的证明,都可以实现过户继承。
如果对当事人有哪些互联网财产不知情,可以通过查询银行交易流水记录、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人民银行追查网络遗产。》》》想学风险管理不知道考什么证书的点我咨询
互联网遗产”到底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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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的生活早已和互联网紧紧绑在一起,但大多数人都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突然离去,这类信息该如何处理?行业人士建议,互联网用户应该养成通过网络安全软件备份、存储个人账号和密码等重要网络信息的习惯。
国内目前还出现了一些“网络遗产托管服务”,专门针对主人消失后,网络上的QQ、MSN、论坛、游戏账号等的一些善后管理。
依照《继承法》,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像网络理财、余额宝以及作品版权、游戏币等,应当可以继承。《民法总则》明确了互联网数据权和虚拟财产权都属于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另外,数据权和虚拟财产在未来非常有可能额外进行特别法的规定。但由于网络虚拟产品的遗产继承问题比较复杂,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规范的网络财产继承方面的立法。
对于“互联网遗产”世界各国如何处理?
英国:11%受访者将密码写入遗嘱
伦敦大学金史密斯学院的研究人员与一家名为Rackspace的网络公司合作,对2000名英国成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约1/4的人在网上有价值不低于200英镑的财产,这些财产的形式可能是视频、音乐、电子书和照片等。近1/3的调查对象认为,200英镑这一数额足够大,应由亲人继承;11%的调查对象已经把密码写入遗嘱。
美国:为“数字遗产”立法
2010年,美国俄克拉何马州通过了一项法律,为网络遗产正名,保护网络遗产归属,将网络财产也纳入遗嘱执行范围中。2014年8月,美国特拉华州众议院通过了《数字访问与数字账号委托访问法》,法律规定:家庭成员、遗嘱执行人以及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权控制被继承人个人的数字账户或社交媒体账户。这些数字遗产包括被继承人的邮箱、社交网络账号等。新立法对于这些虚拟资产的保护非常类似于实物资产。
芬兰:“数字遗产”可继承
芬兰电信管制机构FICORA公布了一项法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其近亲可以继承其数字遗产。FICORA称,电信运营商有权向继承人披露管理“数字遗产”所需的相关识别数据,以及用户名、密码等。
未来,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和保护的问题,会越来越重要,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对争议问题以及法律模糊地带进行及时的厘清和界定,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实际也是网络社会不可或缺的公共保障,是无法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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